国企干部用移民材料 向境外传递了14份情报!|公司网页居然变成“网络博彩”内容?
2023-11-8 10:13:24 Author: 黑白之道(查看原文) 阅读量:4 收藏

国企干部用移民材料 向境外传递了14份情报!

2023年11月6日,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公布了一起近期破获的案件:某重要产业领域国企的干部为全家办理移民,移民材料中向境外透露了14份情报!该起案件的被告人王某某,原本是西南某大型国企驻海外机构的负责人。2012年,他所在的企业因重要产业领域的国际竞争,被该国间谍情报机关炮制了一起“中国间谍案”,卷入到旷日持久的海外诉讼。我方企业的应对屡屡陷入被动,甚至对方在法庭上出示的所谓“证据”中,出现了王某某的名字。
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办案干警说:“这些反映我方企业内部情况的文件,出自王某某为自己及家人申请该国永久居留权的移民材料。同时我们调查确认,王某某办理全家移民的情况与正常合法途径严重不符,引起了我们高度关注。”
按照法定程序,国家安全机关对王某某在成都的住所进行了搜查,查获大量其所在企业相关的文件资料,其中包括王某某移民材料中相应文件的底本。经国家保密部门鉴定,王某某向境外提供的材料中,有14份属于我国法律定义的情报。
办案干警介绍,王某某为了进一步取得该国的信任,甚至主动按照该国间谍情报机关的授意,为其恶意指控我方提供了所谓的“证据”和“证词”,这直接导致我方企业无法正常开展国际经营业务,我国相关的产业链发展由此受到技术封锁、打压遏制,损失难以估量。王某某随后承认确实提供了相关内容。

经审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前不久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办案干警表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将间谍窃密活动隐藏于商业活动,并利用我方驻外人员的私欲一步步诱导其深陷泥足。像这样的新情况新特点,在我国近几年的反间谍工作中日益突出。

办案干警指出,本案中,部分文件资料是王某某利用单位管理中的漏洞私自获取并向境外提供的,这也暴露出相关单位在工作中的短板。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增加了“安全防范”专章,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工作措施,同时完善了反间谍调查处置措施,兼顾预防和惩治,为今后在新形势下开展工作提供了指引。

公司网页居然变成“网络博彩”内容?

几年前,不少公司、企业、单位曾经都注册过网页平台。但如今随着手机移动端的兴起,很多用户都选择了手机端,网页端被遗忘,用户一少,很多单位也就将网页放着不动,更加想不到去维护了。

就是这些被人们忘记的网页,有一个更大的隐患正在发酵。

近日,某经营食品生意的汪老板打开许久未登录过的公司网站主页,结果公司主页变成了“网络博彩”的介绍页面!汪老板立马报警!警方回复他:因为公司网站长时间无人管理,已经遭到他人的劫持篡改,现在成了通往非法网站的“跳板”。

被篡改的页面截图

来源:安康网警

汪先生一听感觉也没啥大不了,随着经营业务方向的改变,自己作为公司法人备案注册的网站也没有了使用的价值,趁这个机会关闭就是。

但民警告诉汪先生,关闭网站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长期不用的网站如果不注销备案,网站的备案信息不会自动消除。

一些隐藏在网上的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法律打击,会专等成功备案的域名到期后进行抢注,然后再篡改为非法网站以此牟取利益,而原网站备案者仍需对网站承担相关主体责任。

这下汪先生可着急了,他赶紧着手办理网站备案注销手续。

如果因为一个不再使用的网站而承担法律责任,那就真是“人在家中坐 锅从天上来”了嘛。民警的提示,让他免除了无端的麻烦。

网站备案科普

网站备案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要网站的开办者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的备案,具体分为ICP备案和公安备案

ICP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国家机关单位许可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备案地址:

https://beian.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公安备案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目前,公安机关实行网上备案制度。

备案地址:

www.beian.gov.cn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哪些单位需要办理公安备案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接入互联网的单位: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ISP)、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ICP)和国际联网使用单位,都需要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

第十一条: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

第十二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连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前款所列单位应当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

第十四条:涉及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出具其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证明。

前款所列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与国际联网,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不履行备案职责有什么法律后果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

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文章来源 :安全学习那些事儿、公安部网安局

精彩推荐



文章来源: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E3ODU3MQ==&mid=2650581746&idx=1&sn=8f871b0eb63408b1c8802b2dc8832d2c&chksm=83bdcf16b4ca46003fb1b82bc11d7d36cf0530361324be29be15221e4f233e29a38a53d811d4&scene=0&xtrack=1#rd
如有侵权请联系:admin#unsafe.sh